刘萌萌 合伙人
执业证号:13301202011197719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从事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多年。代理多家地产公司办理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曾代表恒大地产集团杭州区域公司处理各类诉讼纠纷百余起;以顾问律师身份服务多家企业客户,擅于为企业客户提供日常经营管理、股权结构设计、人力合规、应收账款催收等方面法律咨询及其他法律服务;为个人客户处理婚姻家事纠纷,擅于就婚姻家事纠纷制作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律服务方案,在民商事谈判方面经验丰富。
【经典案例】
1.代理杭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上诉人/原审被告)处理与林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一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书,并改判驳回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2.代理嘉兴某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处理与朱某(原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一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朱某对嘉兴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3.代理林某(被告)处理与陈某(原告)民间借贷纠纷一审一案,一审法院认定陈某构成虚假诉讼并判决部分驳回陈某对林某的诉讼请求;
4.代理安徽某有限公司(发回重审一审原告/被上诉人)处理与嘉兴某商贸有限公司(发回重审一审被告/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发回重审一审、二审一案,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安徽某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5.代理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处理与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合同纠纷一审及执行一案,一审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并足额执行到位;
6.代理杭州某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处理与某信托有限公司(原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一案,一审法院部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7.代理林某处理与史某离婚纠纷系列案,最终各方达成史某一次性支付林某补偿款百余万元的和解方案;
8.代理台州市某置业公司(原告)处理与谢某(被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支持了台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